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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信度
检察监督助力破解“执行难”
2020-04-08 11:04:35   
2020-04-08 11:04:35    来源:宁夏日报

  “我区检察机关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和机制建设,聚焦执行环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开展专项监督,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民事非诉执行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推进执行监督工作向规范化、纵深化发展。”4月3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胡某某与王某某有民间借贷纠纷,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责令胡某某偿还王某某本息合计104.51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金凤区法院先后3次依法强制执行,并查封胡某某名下工程建设公司设备,但胡某某擅自撕毁查封封条,并使用查封物继续施工经营,所得收益不知所踪。

  金凤区检察院在立案前期,建议法院及时对胡某某擅自撕毁封条和使用查封物等证据予以固定;侦查期间,指导公安机关对胡某某成立的关联公司进行财务核查、调取银行流水等。2018年11月,金凤区检察院就该案提起公诉,案件审理期间,胡某某向法院交付执行款5.6万元,将名下一套价值40万元房屋过户至王某某名下,并承诺每月归还1000元,获得王某某的谅解。因胡某某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履行执行义务,金凤区法院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受理控告举报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罪的信访申诉案件逐年递增,信访压力也随之不断加大。”金凤区检察院控告申诉处负责人说。

  近年来,我区检察机关瞄准“拒执罪”,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主导理念,建立了“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并行的“拒执罪”诉讼监督机制。在立案监督环节,对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监督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对不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明确告知自诉案件举证标准和程序,引导申请执行人提起自诉;在侦查监督环节,我区各级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指导案件侦查,并对公安机关行使侦查、预审、勘验、扣押、搜查等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确保公安机关准确合法及时打击犯罪;在审判监督环节,针对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重点审查定罪是否准确、量刑是否适当,监督法院改进办案质量。

  为推动执行监督工作纵深发展,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与法院协商决定,设立驻法院执行监督检察官办公室,破解监督视野狭窄、监督角度单一的难题,工作涵盖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的执行、非诉执行以及刑事财产刑的执行等全方位、全流程的监督职责。

  “目前,我们加强了公检法三家互联互动,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立案、侦查、审判一体化的执行监督中的重要作用。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以主动作为的新姿态积极回应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监督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石嘴山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王晓玉说。(记者 张 涛)

【编辑】:张静
【责任编辑】:孙晓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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